SAP License:关于客户寄售的问题
我们是一家电子加工型企业,按照客户要求解释如下:
我们的客户A一般出货的时候还没有正式的客户PO,SAP里以内部PO和SO将已经出货给客户的货物转移到一个虚拟的location.财务不做任何操作。
客户正式PO到达时创建SO(实际是更改以前的SO),财务processbilling,开发票给客户,确认收入。
按照我的理解应该是客户寄售的问题。
下面引用leooooooo的原文。
对客户:
1.consignment fill-up-up:order–>delviery–>post goods issue物料进入寄售库状态,即物权在发货方实物在客户方不需要做发票(等于把东西放在客户处卖,但东西卖出前还是属于你的)
2.consignment issue:order–>delivery–>post goods issue–>billing物料从发货方扣除物权转移到客户,做发票给客户(等于客户已经把东西给你卖了,这时候再向客户收钱)
3.consignment pick-up-up:order–>delivery–>GI物料从寄售库返回正常库存(等于说人家没卖出去又还给你)
4. consignment return:order–>delivery–>postgoodsissue–>billing(客户把东西卖出去了,即已经做了consignment issue,但又退回来了,这时把东西拿回到寄售仓里来退款…,如果需要再consignmentpickup,返回正常仓)
请教各位大侠,我们工厂应该采用consignment fill-up方式吗?如何在SD中配置。谢谢。
个人理解:没接到客户A的正式PO之前出货给客户,没必要做的太复杂而使用客户寄售,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的销售来做,出货给客户A的时候,创建SO,DN,SAP中这时物权已经转移到了客户A处,和实际相符,而当客户正式PO到达时,如有需要可以修改以前的SO,否则出具发票,确认销售收入,成本.这样的流程完全可以满足需求,为什么要改为客户寄售呢?
个人认为,可能楼主在没有接到客户PO的时候出货,财务不做任何处理。所以不能做DN发货过账。但是如果不发货过账,正常情况出门的凭证是不能出来的。这样的话,就会引起一些麻烦。
我做过的项目中,都是需要发货过账才能产生出门证的。
补货:从常规库存发货到客户寄售库存
发货:客户实际使用的时候产生,并且与开票相关
拣回:客户拒收或者其它原因需要需要返回的库存
你们的需求看上去不是严格的寄售,但可以借鉴使用。
这个用标准的寄售可以,用先转虚拟仓,再创建so也可以,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修改原先的SO,另外创建就可以了。有发货不一定非要作Billing的。
其实在真正实行的过程中,会发现客户对使用物料使用的recognition非常重要。不然就算你开出了BILLING,对方这时可能只消耗了你开票的部分物料,那你可能就要做RETURN,这样会很痛苦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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